为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和表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辽宁省企业联合会/辽宁省企业家协会从1988年起多次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经贸委(工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开展评选表彰辽宁省优秀企业家活动。
1994年,我会配合省委省政府表彰了45名优秀企业家;
1997年,我会代省经贸委起草了《辽宁省企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经营者奖励办法》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以(辽政办发【1998】59号)文件形式下发;
1999年,我会承办了由当时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开展的评选表彰辽宁省企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经营者活动;
2002年,我会开展了评选表彰辽宁省最有影响力企业家活动;
2006年,我会邀请了原国家政协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参加辽宁省优秀企业家活动,时任省委书记李克强同志在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大会上讲话并与获奖企业家合影留念;
此后,我会先后多次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
另外,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承办的“全国优秀企业家”评审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我会负责推荐我省优秀企业家参加评选。
“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是经中央、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评选活动自2002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企业家典型。全国优秀企业家是在全国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中央企业、有关全国性企业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经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等环节评选产生。